广东一回收公司员工开枪伤人续:当地官员入股

    《垄断废品回收公司生意组“执法队”强收保护费》追踪

    陆丰个别部门当帮凶欺行霸市团伙迅速崛起

    因为有公务员注资入股,有经信局违规申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通过“执法队”迅速在陆丰确定其“江湖地位”,甚至敢在国道开枪击伤3名废品回收商(详见《新快报》今年6月21日A25版报道)。

    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是如何成立、崛起的呢?新快报记者再次对此进行了调查。

    公务员参股废品收购

    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的成立并迅速崛起,与当地个别部门和官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陆丰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2011年初,犯罪嫌疑人卢添利在获悉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废品回收业务可承包后,便提出与犯罪嫌疑人陈俊松合股经营。陈俊松同意后,他们又分别串通犯罪嫌疑人陈冠宇、林目标及黄壮营、张杰、郭某某入股承包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拟定从5万元到10万元不等共同出资50万元。

    去年3月8日卢添利以其为法人代表的陆丰市泓久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经理林建华签订承包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同年7月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成立。只有废品经营业务的购销部为达到垄断废品回收行业,获取经济利益,先后招集犯罪嫌疑人陈永烈、温启坤及林桂武、蔡木梯、陈志杰、黄锦群、李文波、陈国海、丁建洲(均在逃)为“执法队员”。

    采访中,记者获悉,出资7.5万占股15%的张杰和郭某某分别为陆丰市潭西工商所副所长和一派出所所长。

    汕尾市市委书记郑雁雄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提及此案时称:“陆丰市破了一个长期在废品收购行业欺行霸市的案件,主犯居然是市人大代表,股东居然有工商、公安、政府人员,涉及20多宗刑事、治安案件,搜查出枪支弹药一批。”

    经信局乱办《执法证》

    去年8月,卢添利等一伙为达到垄断陆城及周边地区的废品回收经营市场,以陆丰市废旧物资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发放《关于清理整顿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的通知》,要求各废品回收商户到陆丰市物资公司购销部开会。开会时以如不签订协议就不能经营废品回收业务为要挟,要求众商户上交数目不等的“承包经营费”。

    对于不从者,林目标、黄壮营等人带领“执法队”队员,采取拦车扣货、打砸及强行低价收购、没收货物、干扰和阻拦营业等手段胁迫商户缴纳“承包经营费”,在陆城及周边地区的废品收购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根据卢添利交代,其派出的执法人员是由陆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放《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记者了解到,陆丰市经信局违规办理行政执法证案也成了汕尾纪检监察机关今年责任追究类案件之一,另外,检方曾根据案卷要求陆丰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公职人员非法领工资?

    有了当地个别部门和官员“鼎力”支持,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短时间内在陆丰废品收购市场迅速崛起,后来还发生了“3·29”枪击案。今年3月29日15时许,购销部“执法队”成员林桂武等人发现林永标开小轿车护送其公司运载废品的货车,林桂武等人马上将林永标驾驶的小轿车逼停,并向林永标驾驶的小轿车开枪,将林永标、林美潮、林焕太等人打伤。

    警方侦查结果显示,自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间,陆丰市物资回收公司购销部向各废旧物资回收商户索取“承包经营费”共计95次,总额163000元。

    记者掌握的一份检方发给陆丰市公安局的补充侦查提纲中也提到:据案卷材料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陈汉彬、林少雄及陆丰市供销社人员林少冬参与卢添利购销部人员到处发放通知,强迫赖贵、卓惠楚、林少中、黄木青(注:均为废品回收商)等人向卢添利承包购销部缴纳“承包经营费”,并非法领取卢添利承包购销部工资津贴的情况,应查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汕尾党政信息网今年10月11日通报称 为9人违规申办《执法证》

    陆丰市经信局局长被警告

    汕尾党政信息网今年10月11日发布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案件查办工作情况通报》中提到:陆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有严格审核把关,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林某某等9人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资料,直接提交陆丰市法制局审批上报,致杨某某等人违规取得《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方便其上路检查,拦截运载废旧物资车辆,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

    对此,陆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吴某某,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2年7月,陆丰市纪委对吴某某作出党内警告处分。